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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长江自奔流风好正扬帆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任务。”党的二十大高瞻远瞩、举旗定向。人民法院起而行之、落实落细,以法治之力助力高水平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地处九省通衢,武汉法院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第一个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加快推进“三个优势转化”,自觉把武汉法院工作置于大局中思考、从有利于大局中来把握,以司法之力服务大局,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在这里,全市法院8个省先行区试点、17个“小切口”项目正培育壮大,90余家企业服务站共享法庭揭牌成立。

  在这里,破产法庭审结成立后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化解债务38.56亿元,跑出破产办理“加速度”。

  在这里,“数字法治体检报告”上新升级,涉企案件“云上办理”“一键送达”,涉企矛盾纠纷一体化、一站式源头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句话深入到了每个法官的血脉中。2024年是武汉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第6年,全市两级法院紧扣中心大局,充分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再提升、再突破!”创新“一子落”,发展“满盘活”,武汉法院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 严格落实诉讼服务“十项便民举措”,全面施行“胜诉即退费”机制,聘请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探索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一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电子送达率达98%以上。

  深入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探索“法院+工会”“法院+银保调”等“法院+N”专业化解纷模式,“法院+工商联”沟通协作机制被最高法院、全国工商联通报表彰,新收案件数迎来“拐点”。

  将涉企经济影响评估贯穿立、审、执全过程,推进评估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近三年全市法院妥善办理涉企案件60万余件,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实现100%全覆盖,6案入选全省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典型案例。

  成立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实行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盘活资产272亿余元,40余家困境企业获得新生,中安科案、当代明诚案获评“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办理破产”营商环境指标连年入选“全国标杆”。

  降成本、优服务、提效能,一系列“小切口”“微创新”,不断刷新着司法服务的速度与温度,为市场主体带来“有效率的公正”。

  “扎实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以科学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春第一会,武汉再次聚焦科技创新。

  创新资源要素不断集聚,司法保护亦与之同频共振。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系全国首批、中部首家跨行政区域管辖技术类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2022年,武汉法院加快优化“1+5”知识产权纠纷管辖布局,构建起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管辖专利技术类案件为核心、5家基层法院管辖普通知识产权案件为支撑的司法保护体系。

  “在推动新质生产力过程发展中,人民法院须主动作为、能动作为。”今年3月底,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优势产业,武汉法院制定激励保护创新八条措施,持续优化司法供给为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严格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在某起盗窃商业机密案件中,依法对技术顾问“窃而未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树立权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审理的某商标侵权案、某侵害技术秘密案等多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延伸职能。打造“高新企业有所呼,知产法官必有应”服务品牌,开展“知识产权护航百企”行动,重点走访辖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精准滴灌”式法律服务。

  2023年,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委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烟雨莽苍、江湖纵横、珞樱缤纷,武汉法院的司法护绿情怀,随着蜿蜒的长江水一直向东流淌。

  武汉,一个伴水而生的城市。1个国际重要湿地、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湿地公园、166个湖泊,如明珠般璀璨。近年来,武汉法院贯彻省委推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涉生态环境修复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专业化审判模式,多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件。

  “我们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重拳遏制非法捕捞、大气污染、固态废料污染等违法犯罪,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武汉法院以深化“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发出全国首份适用《长江保护法》保护全国重点驳岸工程保护文物的司法保护令。

  武汉中院持续加强与流域沿岸法院的司法审判协作,去年8月,与陕西、河南、湖北3省汉江沿线中院及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司法合力共织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之网。

  “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武汉法院厚植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做到惩治犯罪、修复环境、赔偿相应的损失“一判三赢”。近五年,累计增殖放流鱼苗1500多万尾,异地补植复绿树木5000余株,生动诠释“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

  目前,武汉法院先后在新洲区涨渡湖湿地、江夏区五里界、东西湖区金银湖湿地等地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以实际行动守护碧水长江。

  “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向着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和2035年远大目标,站在护航高水平发展的更高起点,武汉法院有足够的底气,拥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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